湖南高院:为“三高四新”战略提供司法保障
2021-01-05 01:20:54
来源:法制周报 | 编辑:廖悠悠 | 作者:曾雨田 陶琛 尹玄海 | 点击量:37437
法制周报·新湖南讯(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陶琛 尹玄海)近日,省高院下发《关于为“三高四新”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旨在指导全省各级法院在审判执行中增强为“三高四新”战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政治意识和实践能力,为“十四五”规划贡献司法力量。
《意见》要求,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,助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,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市场主体司法救治退出机制。依法妥善审理投融资案件,妥善处理借款担保案件,严格执行产权保护司法政策,加强对创新的司法保护,服务“放管服”改革的纵深推进。深入推进涉外商事审判体系现代化建设,全面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,在服务保障打造“三个高地”上迈出坚实步伐。
《意见》强调,要维护社会诚信与市场秩序,强化民生司法保障,服务保障扩大内需战略,采取司法措施服务扩大就业和提升居民收入,强化民生司法保障;贯彻“三农”工作政策,服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乡村振兴;立足“一带一部”,依法保障和促进区域协同开放机制完善;依法保护和促进绿色发展,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人文资源利用和保护,强化维护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、政治安全的刑事司法职能作用,实现更高水平公平正义,在服务保障践行“四新”使命上展现担当作为。要构建更加适应“三高四新”战略需求、公正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,加强组织领导,以深化诉源治理为切入点,推进法院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互动,确保服务保障工作取得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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